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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隆股份: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7]002364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6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度募 1-3 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17] 002364 号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 隆股份公司)《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辉隆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 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辉隆股份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 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 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辉隆股 份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第1页 大华核字[2017] 002364 号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辉隆股份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辉隆股份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辉隆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辉隆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第2页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 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1 年 2 月 21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 股票 3,75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37.5 元。截至 2011 年 2 月 24 日止,本公 司共募集资金 1,406,2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302,266,439.05 元。 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天健正 信验(2011)综字第 100006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193,556,876.61 元,其中:公司 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34,933,310.00 元(根据第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应置换募集资金 39,186,500.00 元,由于已置换资金的两个项目实 施地点进行变更,前期已投入并置换的募集资金 4,253,190.00 元全部退回了募集资金专户,故实 际置换募集资金为 34,933,310.00 元);自 2011 年度至 2015 年度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180,859,310.61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2,697,566.00 元。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 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39,270,182.86 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 额 30,560,620.42 元),其中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 67,000,000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2,270,182.86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一届 19 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 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 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司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 司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 专项报告 第1页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 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5%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人,同时经公 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 户资料。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交通银行合肥科学大道支行 075868 3,181,596.57 活期 兴业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 857 67,865,480.11 活期 中信银行蚌埠分行 2467 1,223,106.18 活期 合 计 72,270,182.86 注:为推动企业经营转型,加大自主品牌建设力度,公司通过控股孙公司安徽乾丰新型肥 料有限公司(简称“乾丰公司”)扩建 40 万吨/年新型肥料项目。该事项业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 年 6 月,按照 各项规定,公司与乾丰公司、中信银行、平安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将部分募集资金以现金管理方式 存放。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理财产品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产品或账号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信银行蚌埠分行 中信理财之供应保本步步高升 B 款 67,000,000.00 理财产品 总计 67,000,000.00 三、2016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30,226.6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69.7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9,355.6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 项目可 是否已 项目达到 本年 是否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本年度 截至期末 末投资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变更项 预定可使 度实 达到 承诺投资 投资总 投入金 累计投入 进度(%) 否发生 投向 目(含部 用状态日 现的 预计 总额 额(1) 额 金额(2) (3)= 重大变 分变更) 期 效益 效益 (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否 37,149.00 37,149.00 37,305.16 100% 2012-3 493.70 否 否 2、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否 3,273.00 3,273.00 338.76 3,176.13 97% 2014-3 -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0,422.00 40,422.00 338.76 40,481.29 493.70 专项报告 第2页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 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超募资金投向 1、归还银行贷款 59,100.00 2、收购控股子公司 12,793.40 521.40 3、设立控股子公司 6,050.00 295.04 4、40 万吨/年新型肥料项 931.00 931.00 目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931.00 78,874.40 816.44 合计 40,422.00 40,422.00 1,269.76 119,355.69 1,310.1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无 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40 万吨/年新型肥料项目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931.00 万元。 使用进展情况 因政府规划和拆迁等原因,和县配送中心和临泉配送中心不能保证按时竣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 次 会议讨论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决定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安徽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内自建配送中心项目中的两个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和县配送中心变更为望江配送中心,临泉配送中心变更 点变更情况 为萧县配送中心。本次仅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此次地点变 更后,原变更项目前期已投入并置换的募集资金 4,253,190.00 元全部退回募集资金专户,重新用于新变更项目 的建设。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无 式调整情况 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入及置换情况 39,186,500.00 元,由于置换资金的两个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前期已投入并置换的募集资金 4,253,190.00 元全部退回了募集资金专户,故实际置换募集资金为 34,933,310.00 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无 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无 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存在募集资金专户:72,270,182.86 元; 购买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打理财产的产品:67,000,000 元。 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无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而且募集资金管理不 存在违规情形。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专项报告 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