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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宿迁市耕地质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宿迁经开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为认真落实国家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等要求,贯彻实施《江苏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按照省耕地质量与农业环境保护站《关于印发2023年江苏省耕环工作要点的通知》(苏耕环〔2023〕14号)、《关于开展2023年“我帮农民建良田”实践活动的通知》(苏耕环〔2023〕16号)要求,为切实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工作,现制定2023年宿迁市耕地质量建设工作方案如下。

  2023年,在所有县区全方面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每县(区)建设1个耕地质量提升示范区,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耕地土壤培肥改良技术模式。持续推进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各县(区)按照每10万亩不少于1个省级耕地质量监测点要求,新建省级标准化耕地质量监测点,按照省市县1:2:3的比例配套建设完善市县级耕地质量监测点。依托耕地质量监测点、部级变更调查点等基础性数据,扎实开展辖区内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根据补充耕地项目建筑设计企业申请,对补充耕地的农业生产条件符合性、耕地质量等级做综合评价。

  (一)大力促进耕地地力提升。以保障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态安全为目标,聚焦“一块田(高标准农田)、三类地(设施蔬菜地、黄河故道中低产地、新增补充耕地)”,综合采取“改(改良土壤)、培(培肥地力)、保(保水保肥)、建(基础设施)、控(控污修复)”等措施,建立耕地质量提升示范区,集成推广秸秆腐熟还田、深耕深松、酸化土壤改良以及水肥一体化等培肥改土技术,带动面上开展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休耕轮作、退化耕地治理等工作,全市重点区域耕地土壤障碍因子得到一定效果消减,提高全市耕地质量等级,提升耕地综合产出能力。

  (二)加强耕地质量提升示范区建设。针对设施蔬菜地、黄河故道中低产田、高标准农田建成区、两河两湖重要水体等,开展耕地质量提升示范区建设。示范区建设要优选实施区域、技术模式、物化产品、实施主体,实行工程、农艺、农机措施相结合,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耕地土壤培肥改良技术模式。依托耕地质量提升示范区建设、绿色种养循环等项目,深入实施“我帮农民建良田”实践活动。2023年,每县(区)建设1个耕地质量提升示范区,年底总结报送1个优秀典型案例。

  (三)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围绕“创机制、建模式、拓市场、畅循环”,在泗洪县、泗阳县持续实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开展粪污收集、集中处理、定向配送、机械施用社会化服务,推动“粪污”变“粪肥”,协同推进种养协调发展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实现试点县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通过试点,培优扶强一批协同化、规模化、智能化的腐熟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创建可复制可推广粪肥还田运行机制与技术模式。

  (四)推进有机肥部分替代化肥。积极创造条件,在果菜稻种植大县、畜禽养殖大县和两湖等重要水体区域,开展有机肥部分替代化肥行动,推广“有机肥+N”技术模式,加大有机类肥料应用,融合耕层调控、配方肥应用、微生物活化等技术,激发土壤养分有效性,推进化肥用量持续下降、有机肥应用比重逐步的提升、绿色优质专用高端农产品供给不断增强。

  (五)持续推进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各县(区)按照每10万亩不少于1个省级耕地质量监测点要求,新建省级标准化耕地质量监测点。按照省市县1:2:3的比例配套建设完善市县级耕地质量监测点,做到布局合理、监测规范、数据可靠、报告及时、决策有据。开展耕地质量监测核查,对耕地质量监测点位建设、基础设施管护、样品采集与分析化验等关键环节进行现场核查与质量抽查。开展年度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并以自然资源部门“三调”和“三调”变更图为基础,更新2019年以来的耕地质量等级。

  (六)深入开展补充耕地质量评定。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新增耕地监管和认定新要求,按照《关于逐步加强补充耕地质量评定工作的通知》(苏自然发﹝2021﹞59号)要求,规范开展补充耕地质量评定,突出补充耕地的农业生产条件符合性评价,重点把控补充耕地是不是满足耕地立地要求、是不是具备耕种的门槛,切实把好补充耕地“入口关”,按时做好补充耕地评定备案和总结。

  (一)强化组织管理。各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成立由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认真编写耕地质量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开展耕地质量提升工作。

  (二)强化资金统筹。要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统筹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资金支持,及早落实示范区建设资金。加强农业农村部门内部联动,将示范区建设与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产业技术体系示范基地、现代农业产业园、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等对接,统筹资金使用,扩大示范带动影响力,提升示范区建设效益,最大限度调动农户参与的积极性。

  (三)强化成效评估。各地要强优势、补短板、促提升,不断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工作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各地要按照省级有关要求,细化实施方案,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做好工作台账资料收集,及时开展阶段性工作总结、年度工作总结和绩效自评,确保全市耕地质量建设工作在全省争先进位。

  (四)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农业绿色发展的重要意义。邀请主流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充分挖掘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