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根泥客

研究|浅析农用土壤与建设用地土壤的现状及治理

  土壤是生态环境的重要部分,土壤质量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加强土壤环境保护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由于我国前阶段经济发展模式粗放,以环境为代价带来经济发展,导致部分地区土壤污染严重,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对土壤进行污染治理非常迫切。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其中提出2020年土壤污染趋势得到遏制,2030年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控制。但当前我国部分土壤污染问题严重,对生态环境安全存在威胁。

  2014年原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发表《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告》,进一步全面明确我国土壤环境污染现状。耕地土壤环境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从污染分布情况去看,南方土壤污染重于北方,污染种类型多样,有不一样的污染源和不同程度的污染,以无机型为主,有机型为次,复合型污染比重较小,主要污染物为镉、镍、铜、砷、汞、铅、滴滴涕和多环芳烃。而且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和积累性的特点,目前我国土壤污染的负面影响日益凸显,土壤环境不容乐观,以及极度影响到土壤的生态功能、人体健康和土地的可持续发展利用,整改治理已经刻不容缓。

  农用地土壤污染主要源于农业生产、工业生产、矿业开采。农业耕作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以及化肥农药的大量滥施是造成农用地地质土层的侵入性破坏的根本原因之一。当前,我国肥料使用结构不合理,化肥使用量一直上升,有机肥用量慢慢地减少,导致成吨氮素流失到农田外,氮肥挥发,污染临近土壤。工业生产作为工业污染源头的“三废”,其对农用地土壤带来城市工业的污染转移以及侵入性破坏。农村接受城市迁徙而来的重污染工业公司,农用地土壤被迫接受城市的工业污染转移。开采与利用矿产资源的过程中都会对土壤造成破坏与占用,且通常面积较大。每年因不合理的开采挖掘行为,受到直接破坏的土地每年急剧攀升。其中,最为严重的是有色金属矿区和煤矿区。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溯源较为复杂,土壤污染受到地块历史、相邻地块等相关因素的影响,可能因为其中某环节资料缺失,不能有效识别出地块特征污染因子。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主要来自于工业生产、废物回收处理、废水排污。工业生产过程中废气、废水和固废的产生会对地块产生污染;原企业在生产期间有生产事故,化学物品泄露对土壤产生严重污染;工业生产技术落后,使用的原材料、废弃物对土壤产生污染。建设用地的污染源、污染程度受到原企业从事的工业生产影响,土壤受污染程度不同、污染因子各不同,处理难度大。

  土壤是生命之基,构成ECO的基本环境要素,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资源。土壤环境质量必然的联系到人类自身健康和美丽中国建设,保证人居安全是土壤环境保护的最终目的之一。

  现行法律在土地的权属、经济利用、土地利用、土地管理等问题上形成了相关制度,有法可依。但在相关整体农用地地质土层的侵入性破坏方面,相关立法仍存在比较大空白,缺乏独立的、特设的、系统的法律,对土壤环境污染者缺乏正确合理的处置处罚,对土壤环境的保护力度不足。

  我国作为农业大国,有着五千年的农耕历史,农耕经验比较丰富,但如今存在开发利用技术落后,耕作农活方式与时代脱轨的问题。长期以来,部分农民耕种依靠传统经验,缺乏农业清洁生产意识、现代技术生产指导,通过牺牲环境来换取暂时的高产量,带来的却是不可持续发展。需要加大农业科学技术投入,积极改善农业科学技术创新与推广的物质条件,积极培育以企业为主导的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改变以往牺牲环境的生产模式,环境、生产两手抓,让农耕生产搭上科技的便车,实现农业现代化发展。

  相关污染加害者以及受害者整体对于土壤生态环境意识过于淡薄。农民的环保意识较低,缺乏预防和遏制农田污染的主观能动性,既没有意识到脚下的土地正在受到污染,也没有把土地视为人类赖以生存的必须要素来保护。同时,社会对于土壤保护的关注不足,缺乏同理意识,仅仅靠政府与农民维护农用地土壤环境安全是不够的。应加大对农用地生态环境意识的培养,建立鼓励机制,鼓励农民自主保护农用地土壤环境。同时,通过信息输出,加强社会对农用土壤的关注,共同呵护土壤生态环境。

  近年逐渐推出了建设用地土壤治理相关法规制度,逐渐形成以预防、治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为核心的相关体系,但是空白较大,仍需继续完善。其中,应继续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规范,减少因为调查操作不规范出现的不必要误差,避免误差导致土壤治理时间延长与增加不必要的治理成本。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防止对周边土壤产生二次污染。

  区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有毒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排放等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向社会公开并实时更新。同时对监管单位做监测考察,要求监管单位严控有毒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排放,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和进行自检测制度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实现政府主动考察监管,企业积极努力配合、主动报告的检测制度。

  由政府提供有必要进行土壤修复的地区名单,企业通过竞争投标选出修复企业,对受污染土地做修复活动。政府出台具体的环境保护标准、安全要求、处理污染土壤类型适应的修复技术等有关标准,为公司可以提供具体的参考。同时企业应自觉进行规范的土壤修复活动,自觉根据相关要求进行汇报。在政府与市场的共同作用下,形成良好的治理模式,共同维护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

  土壤问题已成为未来中国经济发展历史中不可忽视的重要一环。在粗放模式之下,土壤质量持续下降,无论是农用土壤还是建设用地土壤,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为进一步阻止土地情况恶化,在未来的建设道路中,应紧扣与生态文明环境相和谐的主题,走可持续化发展道路。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