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根泥客

万亿土壤修复市场将被彻底引爆!

  “土地为万物之母”。一直以来,农田土壤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资源,世界7%耕地养活世界22%人口,可见保护耕地是当前的首要任务。

  近年来,我国土壤污染问题愈发严重,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来解决这一问题。从2006年7月启动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到2016年5月31日“土十条”的出台再到今天的《土壤污染法》的靴子落地,中国的土壤污染修复立法之路整整走了12年。也直观的表明了国家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行顶层设计和谋划,土壤污染防治体系日趋完善。

  由“土十条”到《土壤污染法》,土壤修复成为继大气污染、水污染治理之后的又一个充满蓬勃张力的巨大市场。

  从环保部、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即将完成的全国第四次环保产业调查的最终结果来看,我国土壤修复产业产值虽尚不及环保产业总产值的1%;同时,在我国环境服务业中,涉及土壤治理的生态修复企业仅占3.7%,可以说我国土壤污染防治修复方兴未艾,但鉴于土壤污染治理的长期性,未来必将长期持续处于上升期,市场空间广阔。

  在“土十条”实施后的两年时间里,至少10项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的国家政策相继出台,为我国土壤污染方式提供了强大坚实的靠山。土壤治理修复政策的相继出台和市场的需求,无疑顺势带动了相关行业的发展。

  据预测,土壤修复行业将成为“十三五”期间发展空间最大的环保细分行业之一,业内分析认为,经过深度酝酿,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市场必将在2019年和2020年迎来大爆发,将有10万亿的存量市场。

  目前,我国土壤调理剂行业处于起步阶段,市场之间的竞争相对缓和,利润空间大,农资经销商代理土壤调理剂的意愿强烈。不少环保和农化行业企业早已经在“土十条”实施之前就率先开始在我国土壤修复市场中进行战略布局,一些起步较早的企业,尤其是集成技术与工程经验的综合型公司,已成为行业中的佼佼者。

  在行业起步阶段,这些位于土壤修复产业链终端的公司更容易获利。而随着土壤修复市场的规模化发展,包括检测、评估、技术设备研发及工程设计施工在内的一系列产业链都将迎来旺盛的市场需求和发展空间。

  各种土壤修复产品也是火热异常,例如土壤调理剂、土壤修复菌剂、微生物菌剂等各种特肥以及生物农药。其中,土壤调理剂这两年的发展更是一骑绝尘,呈现出井喷的状态。

  目前,我国土壤调理剂生产公司数有400多家,产品品种类型数不胜数。从中国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查询可知,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土壤调理剂登记产品有149个,土壤修复菌剂登记产品有11个、产品形态多以颗粒,粉剂和水剂为主。

  2016年中国土壤调理剂行业市场规模已达到了482亿元。《土壤污染法》实施后,土壤调理剂行业市场规模将会再次创新高。

  《土壤污染法》实施的未来三年里,势必会加速我国土壤调理剂市场的深度扩张,进驻的企业也会愈发汹涌,竞争也会愈发惨烈。

  近年来,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不断走向规范,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投入连年增加,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及修复工程市场迅速扩容,但是,由于我国土壤污染是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过程中长期累积形成的,而国内土壤污染治理刚刚起步,因此面临治理难度大、投入大、周期长,和技术短板等问题,而解决以上问题并非一蹴而就,行业存在诸多短板。

  繁荣之下必有隐忧。土壤修复热潮之下,也会促进加速乱象的横生。例如当前市场上对土壤调理剂认知渠道商还处于模糊阶段。现在五花八门的土壤调理剂产品满天飞,产品在功效上差异化很大,厂家在推广宣传中不乏夸大,过度营销的嫌疑。而农户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专业相关知识缺位,往往搞不明白自己土地的症结所在,很容易陷入对土壤调理剂的混淆认知,最终也达不到使用的效果。

  这些都将是2019年乃至未来三年,土壤修复领域主体所要面临和解决的痛点。

  其实,国内土壤治理刚刚起步,未来土壤修复治理需求的是综合性解决方案。农化生产企业要想真正从土壤修复的大蛋糕中分得一杯羹,还是要苦练内功。少一些套路,多一些真诚,理性开挖这方“富矿”。共同维护好洁净良性的经营环境,多生产切实契合农户土壤修复的实用的高品质产品,多配套一些实用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同时更要做好品牌塑造。

  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未依规定及时回收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或者农用薄膜,或者未依规定及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交由专门的机构或者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农业投入品使用者为个人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注意:在农业生产的全部过程中,过量的农业和化肥会导致土壤病害频发,特别是农药和化肥的包装废弃物更是难以被土壤降解,从而形成土壤污染。所以,在今后的农业生产中,对于使用后的肥料等包装废弃物以及农用薄膜等,一定要及时交给专门的机构进行无公害处理。如果农户个人违反的线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会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有违法来得到的的,没收违法所得。

  注意:种过地的朋友都知道,农用地一旦被排放有毒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不仅不能再种地,受污染的土地上已经生长的作物也将面临死亡。所以对这种危害土壤的行为是一定要重罚的!轻者处以10万元以上罚款,严重者将面临拘留。

  第八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态废料、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垦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来得到的的,没收违法所得。

  注意:土地复垦是为我们农业生产的持续性有帮助的好事情,重金属、生活垃圾等污染用于复垦的土壤行为是将被严厉禁止的!一经发现,将面临10万元以上的罚款,并责令恢复耕地。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