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环保科普 土壤污染防治你能做些什么?

  ,严格控制有毒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很大效果预防有毒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依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作为不动产登记资料送交地方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并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1、实施风险管控、修复活动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态废料,应当依规定做处理、处置,并达到相关环境保护标准。实施风险管控、修复活动中产生的固态废料以及拆除的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做处置。修复施工期间,应当设立公告牌,公开相关情况和环境保护措施。

  2、从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等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

  3、受委托从事前款活动的单位对其出具的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按照约定对风险管控、修复、后期管理等活动结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