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根泥客

微生物生态修复技术难挑大梁

  8月13日,第30届夏季奥运会顺利闭幕。有谁曾想到,6年前位于东伦敦的奥林匹克主体育场“伦敦碗”竟然曾是当地污染最为严重的垃圾填埋场。

  为了净化这片“毒地”,伦敦奥组委搬来五台装满各种微生物的土壤清洗机,有毒土壤被放置在这些大家伙“肚子”里,经过微生物的降解排毒,一段时间后又可以被重新利用。

  “这种利用微生物技术修复土壤的方法,最大的优势就是环境友好、安全生态,不会造成二次污染。”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陈保冬说。

  而国内还没有大规模使用微生物技术进行土壤修复,那些被欧美国家抛弃的异地填埋或焚烧手段,在中国仍是主流。

  对此,专门从事污染场地修复的高科技企业,杭州大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文辉表示,微生物生态修复技术虽然具有绿色、成本低等优势,但我们的祖国一些土壤修复项目,大部分都要求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微生物修复则很难实现。

  2004年,北京市宋家庄地铁工程建筑工地,由于地处农药厂污染地段,未经处理的土壤中含有大量废气,导致三名工人探井时集体中毒。

  2006年,武汉一个地产项目开工,工人在桩基作业时接触到深土层之后就出现呕吐、头晕等中毒现象,调查的最终结果是:土地已被农药化学物质严重污染。

  2008年,原广州氮肥厂部分地块,未经修复就被规划为经济适用房用地。媒体曝光后,广州市政府只好花费600万元进行土壤修复,这也被称为广州土壤修复第一案。

  此前,北京市环保局曾调查过18家已停产或即将停产的化工企业,发现7处场地受到严重污染,部分场地污染深度可达15米,必须修复才可以做到规划用途的环境标准。

  世界银行2010年发布的《中国污染场地的修复与再开发的现状分析》报告数据显示,最近几年工业公司搬迁遗留的场地中有将近1/5存在较严重污染。

  大举外迁的工业厂区的确给拥挤的城市腾出了空间,可眼前的现实是,针对这些“毒地”的微生物修复技术却正处于尚未成熟的尴尬境地。

  在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员万洪富看来,污染场地的土壤修复是一件十分复杂的庞大工程。

  污染场地修复属生态学、土壤学、微生物学、生态毒理学、环境化学、工程学等十几个学科交叉融合的领域,是当前整个环境科学与技术探讨研究的前沿。

  “我国土壤修复技术没有国外那么发达,基本上仍然采用传统的异地填埋和焚烧手段,微生物修复技术还仅仅处于实验室阶段。”万洪富说。

  从事土壤生态重建研究的陈保冬告诉《中国科学报》,生物修复技术主要是利用生物有机体,尤其是微生物的降解作用将污染物分解去除。这种技术对比传统物理和化学修复方法,具有生态安全、费用低廉的优点。

  张文辉表示,微生物对污染物的降解需要有一个适应的过程,对比物理、化学方法,微生物修复效率还很低。

  “不过,微生物修复不需要多高的运输成本,费用相对低廉,但是它对环境要求却相当苛刻。”张文辉表示,微生物修复只能针对一些特定的污染,比如污泥、垃圾等有机污染。

  陈保冬也提到,由于微生物是一种具有生物活性的生命体,本身受环境影响较大,当污染物浓度过高时,生物降解的速率就会受一定的影响,甚至无法降解。

  “虽然实验室研究得出很多令人鼓舞的结果,但是,在将实验室结果放大应用于土壤污染现场时,也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万洪富说。

  不过,上述专家一致认为,由于微生物修复对环境友好,具有传统方法不可比拟的优越性和安全性,依然具有乐观的市场潜力。

  目前,我国尚无一部系统的有关土壤保护的法律,如何防治、如何界定污染者,以及修复过程和结果的法律责任认定,几乎一片空白。

  不过有消息透露,由环保部牵头制定的《全国土壤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已进入国务院审批程序。《规划》出台后,有望在全国大规模开启土壤修复工作,推动土壤修复产业化进程。

  采访中,万洪富多次表示,我国还没有关于土壤修复的强制性规定,甚至没有污染场地的调查、风险评估、修复、验收等各方面的标准。

  他建议,国家应尽快出台有关污染场地开发利用的强制性规定和硬性指标,制定专门的法律和法规来规范土壤污染问题。

  “例如,对于工业用地如果再开发利用,必须要先做调查和评估,土地修复后才允许使用。另外,还要出台相应的指标体系,对于污染场地的调查、风险评估、修复、验收等各方面都应该有明确的标准。”万洪富说。

  万洪富觉得,只有在法规的推动下,绿色环保的微生物修复技术才有机会得以推广实施。

  陈保冬则表示,任何修复技术都有自身的特点和特定的应用条件与范围,单纯的某一项技术往往不能从整体上解决问题。

  因此,陈保冬建议,土壤修复要想达到更好的效果,需要各种技术的综合利用,微生物修复技术能作为一种重要的辅助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