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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建造用地土壤污染修正计划等存案攻略(试行)

  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标准广州市建造用地地块修正计划的存案等作业,结合本市实践,拟定了《广州市建造用地土壤污染修正计划等存案攻略(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仔细贯彻履行。施行中如遇问题,可径向我局反映。

  广州市内,建造用地土壤污染危险管控和修正名录中需施行修正地块的修正计划等资料。

  建造用地土壤污染危险评价陈述经省生态环境厅评定通往后,方可提交相应用地的修正计划存案。

  土壤污染修正计划经存案并完结危险管控、修正活动后,方可提交相应用地的危险管控、修正作用评价陈述存案。

  土壤污染责任人编制土壤污染修正计划,计划需契合《建造用地土壤修正技能导则》(HJ 25.4-2019)、《污染地块地下水修正和危险管控技能导则》(HJ 25.6-2019)等技能方面的要求,可组织专家进行证明。

  市生态环境局5个作业日内对存案资料来方式检查。审阅检查经过的,市生态环境局告诉土壤污染责任人向我局提交纸质版归档资料和承诺书(模板见附件),并在“体系”上标示“存案资料已核对”;检查不经过的,在体系上进行回退。

  方式审阅检查通往后5个作业日内,土壤污染责任人向市生态环境局提交纸质归档资料及承诺书(模板见附件),市生态环境局在“体系”上标示“纸质资料已归档”。有关部分和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可登录“体系”查询相关信息,并作为作业根据。

  市生态环境局将存案信息及时奉告地块地点区生态环境分局和市生态环境局法律支队,修正工程施行应承受区生态环境分局的环境监督法律。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分可经过“体系”检查存案资料。

  土壤污染责任人向市生态环境局书面提出存案请求,并登录“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体系”(以下简称“体系”)提交电子版存案资料。

  市生态环境局5个作业日内对存案资料来方式检查。审阅检查经过的,市生态环境局在“体系”上标示“存案资料已核对”;检查不经过的,在体系上进行回退。

  危险管控、修正作用评价陈述经省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分评定通往后,土壤污染责任人5个作业日内将完善后的作用评价陈述、评定定见、承诺书(模板见附件)纸质版送我局归档。市生态环境局在“体系”上标示“纸质资料已归档”。

  危险管控、修正作用评价陈述经评定后再请求存案的,土壤污染责任人只需在评定完结后5个作业日内,一次性将存案请求和纸质归档资料送我局,省掉上述第2、3步。

  本攻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试行2年。上级生态环境部分有新要求的,按其要求履行。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