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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动态】太仆寺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一起消费者投诉生物菌肥案

  2019年5月5日,太仆寺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三位消费者投诉,消费者自诉系太仆寺旗境内承包土豆园区的农民,在使用前不久购买的生物菌肥过程中发现生物菌肥已经结块,怀疑肥料有质量上的问题,要求维权。该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核查。

  经执法人员实地查看,该化肥包装上标示的保质期与产品内附合格证标注保质期不一致,生物菌肥外包装上宣称的适合使用的范围和菌种名称与农业部官方网站公布的数据也不相符。执法人员经过现场核查,该商家行为涉嫌虚假宣传,随即展开调查。由于案值数额较大,该局派出执法精干力量,赶赴化肥生产厂商所在地,与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协作,开展调查。通过当事人提供的彩色宣传册及肥料登记证等相关证据,该生物菌肥无法证明可以广泛适用于各类蔬菜作物,尤其包括本案中消费者所种植的土豆。当事人在肥料销售中涉嫌虚假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构成在化肥销售中涉嫌虚假宣传。经执法人员调解,当事人同意将剩余未开封使用的化肥拉走,并退还消费者购买生物菌肥款64000元,赔偿消费者损失64000元,共计128000元。对该商家涉嫌虚假宣传行为,太仆寺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此案正在查办当中。

  此例生物菌肥虚假宣传案件,系机构改革后太仆寺旗首起跨省合作,协同办案,不仅为广大购买的人挽回巨大损失,还在协同办案中互相学习,共同提高,逐步提升了执法办案能力,助力于今后的工作。

  执法人员在此提醒众多购买的人,购买肥料时应挑选出正规厂家生产的化肥,购买时要仔细查看外包装生产日期与产品合格证生产日期是否一致,还要查看化肥表层是不是有变质、结块等现象,确保购买到合格产品,如发现存在质量上的问题,应第一时间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